跳過導航

保安當局著手規劃電子監察系統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在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警察總局協調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為安裝適量的電子監察系統向有關的部門提供了意見。構思上,考慮將主要設置在本澳各治安重點、主要交通路口、賭場及旅遊景點等人流集中的地方,不過現階段暫沒有考慮為住宅大廈及附近街道安裝電子監察措施以及連接大廈內的保安系統。 他承諾政府會謹慎處理所收錄的影像,並會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及制定內部工作守則和指引,更好保護私隱和完全遵守個人資料的用途原則。 此外,他又表示,司法警察局自2000年以來採取了系列措施加強對電腦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工作,包括2003年成立資訊罪案調查料,專責調查包括網絡犯罪在內的資訊罪案;局方現已著手研究修改組織法,建議成立資訊罪案調查處,專責電腦網絡犯罪的調查工作和網絡安全的監察工作。 在招聘和培訓方面,司法警察局以高級技術員招聘電腦資訊人才,以目前來說,此招聘方式仍然是較為理想及有效的。 警方建議盡快在以往立法工作的基礎上完成有關立法,使網絡安全監察及網絡罪案調查的執法工作有法可依,同時可以借鑒其他地區實行強制網絡實名制等有關網絡管理的立法經驗。警方亦認同應該加強對相關行業的監察,或增加其配合警方刑事調查的法定義務。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52/III/2009及842/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