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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促局提醒臨時居留許可持有人及早辦理續期手續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下稱貿促局)提醒臨時居留許可持有人,為免臨時居留許可失效,喪失為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而計算的連續時間,應及早辦理續期手續。 為了有秩序地安排辦理續期手續,申請人可在其或家庭成員臨時居留許可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內,親身、致電或電郵貿促局諮詢有關續期的手續與安排。同時,如申請人與其家團成員或其家團成員之間的臨時居留許可屆滿日期相近,將一併處理有關臨時居留許可續期事宜。另外,辦理臨時居留許可續期手續時,需攜同續期所需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及資料。 須指出的是,申請人的臨時居留許可如逾期180日,仍未到貿促局辦理有關臨時居留許可之續期申請,則該居留許可即告失效,且喪失為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而計算的連續時間。 辦理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的詳情,請瀏覽貿促局網站:www.ipim.gov.mo。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871 2055、傳真28713950或電郵gjfr@ipim.gov.mo,向貿促局投資居留暨法律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