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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新1屆全委會舉行首次會議及選出主席

消委會新一屆全體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後合照

消費者委員會新一屆全體委員會日前舉行首次會議,會議選出何佩芬擔任主席,會上由消委會執行委員會報告近期工作,以及檢視2021年度的工作進度。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0期第二組刊登的第5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續任何佩芬、李居仁、區天興、黃慶添、鄺子豐、關勳杰、林迪恩、鄭穎堯及歐家輝,以及委任區小平及吳碧君擔任消委會全體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為期兩年。

消委會新一屆全體委員會於9月10日舉行首次會議,會上一致推舉何佩芬連任消委會全體委員會主席,會議主要議程包括由消委會執行委員會報告近期工作,以及消委會2021年度的工作進度,全體委員會就有關議程進行討論及提出建議。

根據第4/95/M號法律及第1/98/M號法律,消委會全體委員會的權限主要是:對制訂維護消費者一般政策方針提出建議;通過消委會年度活動計劃、專有預算、活動報告及管理賬目;並監管執委會執行全體委員會決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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