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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公務員已於去年11月15日起接種第3劑新冠疫苗可合理缺勤1天


就有意見認為公務員接種第3劑新冠病毒疫苗應給予1天假期的提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行政公職局早在2021年11月15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發函編號:0242/SAFP-DRTSP/OFC/2021),公務人員當日起可於接種第3劑新冠病毒疫苗的當天或翌日合理缺勤1天。

應變協調中心又表示,自2022年1月6日起已調整第3劑加強劑的接種對象,已接種2劑滅活或mRNA疫苗的18歲或以上人士均建議接種第3劑加強劑,無需限制於高暴露風險或免疫力低的人士。同時,放寬有急切需要人士的第3劑加強劑接種間隔,第3劑(或加強劑)接種可在第2劑(或初種系列)接種後3個月(不少於12周)進行。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可減少感染風險,更重要的是能降低感染後出現重症、住院或死亡風險,是預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重要手段;此外,澳門一旦出現一定數量的本地病例,與內地的免檢疫通關機制亦會熔斷,屆時將對澳門的經濟活動和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故此,接種疫苗既可保護自己亦能保護他人,更可形成社區免疫屏障,呼籲市民儘快接種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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