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勞工局向建築業失業工人辦理就業登記,社會工作局一連兩日派員為有經濟困難的人士辦理申領經濟援助,(16)日共接待了1282人次,其中1076人完成初步的登記手續,稍後社工將逐一核實登記者的資料,並協助合資格的申請人申領經濟援助。 建築業失業工人就業登記已於本月(16)日下午7時結束,一連兩日社會工作局派出20多人到場,協助因失業而陷入經濟困難的人士登記申請經濟援助。累計兩日共接待了2281人次,其中2132人即場向社工辦理了申請手續,1846人獲發預約表。由於經濟援助的對象,是因受社會、健康及其他需要特別援助的因素而處於或陷入經濟貧乏狀況的個人及家團,特區政府提供社會援助,以確保其生活得到基本滿足。申請人必須為澳門居民,至少在澳門連續居住滿18個月,其家庭收入低於社會工作局的最低維生指數,除家庭居所外無持有其他不動產,擁有銀行存款及現金總數不超過第6/2007行政法規所載金額。此外,因處於失業狀況的申請人,必須在勞工事務局辦理求職登記,才符合申領經濟援助的資格。 社會工作局重申:除了是次的臨時性登記工作之外,凡符合以上申請條件的本澳居民,可於辦公日的開放時間內,前往居住地址所屬區份的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經濟援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