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對規範本澳的欠薪墊支制度一直作出積極的研究,計劃將破產欠薪墊支基金從現時的社會保障基金中分離而獨立運作,相關法律的草擬工作已接近完成階段,並將在《社會保障制度》法案審議完畢後正式提上立法議程。 他表示,特區政府根據第16/2001號法律所作的特別博彩撥款規定,從有關收益中撥出一定款項予破產欠薪基金,目前已累積達澳門幣6億元,相信足夠應付新的欠薪墊支制度啟動之用。新制度將會對欠薪墊支基金作出更完善的規範,以保障該基金的可持續運作,以及可進一步保障僱員的權益。同時,為加強對欠薪的處罰力度及提高阻嚇作用,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規定,倘僱主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全部或部分否定僱員獲取報酬的權利,則對僱主所科處的罰金可按《刑法典》的規定轉換為監禁。 另外,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執行委員會主席張祖榮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按照第7/2007號行政法規,購買不動產之臨時居留申請已於2007年4月4日中止。上述行政法規的過渡規定,中止範圍不適用於該日前已提出的申請及已安排在輪候提交申請的名單。至2007年4月4日為止,已登記輪候提交申請個案有4,683宗,已提出申請且正待審批的個案則有2,230宗。 他表示,2009年獲批准的2,607宗個案,全部屬於2007年4月4日前已接受的申請或已安排輪候提交申請的個案,由於申請個案一般都會包括家團成員,因此實際涉及的人數會較個案數目為多。在已發出的4,683個已排期的個案中,至排期期限屆滿時(2008年11月7日),貿促局共收回3,976宗申請。截至今年2月,在已提交購買不動產之臨時居留申請中,尚未完成審批程序的個案共493宗,估計涉及人數約為1,433人,在文件完備後,預計在本年度內完成處理。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177/IV/2009、161/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