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的科學化是政府提升施政能力的重要一環。在科學決策的過程中,需要廣開思路,廣納民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做到決策民主化。因此,特區政府將組成向行政長官負責的政策研究室,作為諮詢、輔助決策的機構,協助行政長官瞭解民意和科學決策,協調特區政府各部門政策的制定。從跨學科、多領域、全方位的綜合視角,為政府提出政策建議和方案,提升政府決策的全局性和前瞻性。建立與政府各部門、各諮詢機構、高校研究機構及民間社團定期的聯絡機制,加強體制內外研究機構的信息交流。同時,充分發揮自身的協調功能,組織相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研究,對比並優化各種方案,以供科學決策。為此,政策研究室將廣泛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根據科學調查的方法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充分掌握民意。 政府穩健的財政是確保社會穩定的基礎。為了善用財政盈餘,防範未來的財政風險,特區政府遵循法治、透明、穩健等原則,決定建立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財政儲備制度。日後財政儲備的動用,需通過立法會的法定程序審議。上述有關財政儲備的建議將會以法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特區政府十年的良好發展,有賴廣大公務人員的盡忠職守,公務員團隊與市民一同應付了各種挑戰。我們應弘揚“愛民為民”、“團結一心”、“勤政高效”及“清正廉潔”的精神,制定系統的公務人員培訓規劃,加大公務人員行政倫理及專業能力的培訓。培養高質素的領導管理人才及專業技術人才。與各部門、公務人員及相關團體緊密溝通,廣開言路。經過前一階段的意見收集,我們將就公務員團體所提出的訴求啟動研究,期間將充分諮詢相關團體意見,以便作出決定。同時,加快公職法律制度改革的進程,構建公平合理的制度和體系,提高公務人員士氣。構建公務人員和政府的溝通平臺,暢通公務人員的申訴渠道,增設公務人員因在工作過程中涉及案件訴訟的司法援助制度,保障公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特區政府的高效運作,除了建基於各級公務人員的勤政廉潔,制度化的建設也同樣重要。因此,我們將檢討現有的組織架構設置,整合部門職能,從整體上理順各部門之間的關係,提升部門行政效能。另外,我們還將重新檢討一些不合時宜的手續及程序,優化流程,簡化行政手續。 根據社會發展情況以及日益複雜國際環境的需要,特區政府將強化靈活快速的應變機制,在緊急情況下確保居民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特區經過十年的發展,政府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能力,在面對社會突發事件和危機時,我們有決心和能力作出快速應變並動用一切所需的資源,將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全力以赴保持社會的穩定。 在法務領域,特區政府會加大力度回應社會的訴求,統籌法規草擬,加強法律人才的培訓。與此同時,按照《澳門基本法》和《回歸法》的規定,法務部門將對回歸後仍然生效的原有法規進行適應化的研究、分析和清理,清楚釐定本澳法律體系的組成內容。 對於澳門特區的政治體制,《澳門基本法》已根據有利於澳門特區的穩定發展、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的原則作出了規定。澳門回歸祖國以來的良好發展已有力地證明,《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是符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對於社會中一些有關政治體制發展的訴求,特區政府將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嚴格依照《澳門基本法》有關規定妥善進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