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國際環境條約的談判和執行情況講座”,邀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參贊、應對氣候變化對外辦公室主任易先良先生擔任主講嘉賓,向特區政府的公務人員講述去年十二月於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的談判進展,分析談判中的焦點問題。 講座昨天(26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法律改革辦公室會議廳舉行。易先良參贊圍繞氣候變化外交談判的形勢與焦點作了精彩的演講,內容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一)從科學和政治的角度分析氣候變化驟然變熱的原因;(二)歐盟、美國及主要發展中國家在談判中採取的政策特點;(三)中國在談判中的地位、角色與立場;(四)氣候變化談判的焦點;(五)從哥本哈根到墨西哥的談判;(六)中國的氣候變化外交。 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達成的協議,雖然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採取自主減緩行動作出了新的安排,但參加會議的各方代表並沒有就二零一二年後的全球減排行動、資金技術支持等方面達成具體共識。易參贊就此問題闡述了國家的立場。 易先良參贊是一位資深的外交官,也是環境法方面的專家,他曾作為中國代表團的首席談判代表,多次參加國際公約的談判。在是次講座上,易先良參贊以其外交官的智慧、豐富的經驗、清晰的思路、寬廣的視野,就氣候變化領域各國間的博弈、談判形勢、相關國際法的發展,進行了深入的分析,並對下一輪談判作了展望。總括來說,氣候變化外交談判的形勢複雜多變,要取得進展相當艱難。其後,易先良參贊解答了參加者的提問。 是次講座的培訓對象為特區政府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以具有法學士學位的人員優先。講座的演講語言為普通話,輔以葡語同聲傳譯。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二零零三年九月與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達成的合作協議,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負責落實與外交部合作培訓本澳法律人員的工作計劃。自落實有關計劃以來,在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及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的全力支持和協助下,培訓中心已先後舉辦了多項國際法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