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反映“公立醫院有人員正處於無合約情況下工作,過百名護士正在等候學歷認可”,指“衛生局違法”。對此,衛生局作出澄清。 爲了提升護理專業的水平和服務質素,穩定公立醫療機構護士隊伍,在特區政府領導下,衛生局與各個護理團體共同努力,成立了專責小組諮詢搜集業界及廣大市民的意見,積極推動第18/2009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的通過。該法律生效後,到目前爲止,大部分護士已轉入新的職程,少數人員正在等候轉入。其原因和要點如下:
(一)暫未轉入乃因等候專有行政法規:衛生局共有護士856名,第18/2009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生效後,至今已完成682名實位人員、編制外及散位人員轉入新職程。其餘174位護士均持非本地護理學士學位,按照第18/2009號法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五條規定,編制內及編制外的護士在法律生效前具有經官方核准的護理學士學位或根據專有法規的規定具備同等學歷證明,轉入該法律附件一所定的護士職程中相應於原有職級及職階的職位。由於現時正等候《護理領域的同等學歷》行政法規頒佈,須待該法規生效之後,才能依法進行相關轉入手續。護理人員是衛生局重要的人力資源,衛生局表示一定會為她們續約及處理好轉入新職程問題。 (二)依法有序開展工作:自第18/2009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於2009年8月18日正式生效,衛生局已即時展開有關護士轉入工作,包括組成轉入委員會專責進行評審工作,人事部門則負責提供各項支援。因衛生局護士數目龐大,轉入工作涉及每名護士在新職程上的發展及薪俸追溯等重要問題,不容有任何錯漏;評審工作須核實及計算每名護士的護理學歷、護理資歷/進修、服務時間及現職級等資料,以確定是否符合轉入要件。完成評審工作後,資料還需重複核對以確保資料無誤,及送交行政暨公職局跟進。因此,人事部門已將該項工作為重點優先處理的項目,並特別抽調一組人員專責處理有關轉入工作。人事部門以積極和負責任的態度處理該項工作,並不存在任何拖延及違法的情况。 (三)轉入之前薪酬福利維持原標準:有人指衛生局“目前屬違法行事,因爲沒有合約便不能支薪”。這一指責是不符合事實的,那174位持非本地護理學士學位的護士的薪酬福利維持原標準,與公職的聯繫不變。只要《護理領域的同等學歷》行政法規頒佈生效,她們就立即可以轉入新的職程,並按照追溯補發所有的薪金差額。在新法規頒佈生效前,衛生局向有關人員發放薪金採取過渡性的辦法。對此,衛生局曾逐一致函有關人員,並設立了熱綫,詳細解釋有關問題,讓她們釋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