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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門7月23日至29日提供有限度對外服務


為貫徹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方針,同時兼顧公眾急需的公共服務,特區政府決定於2022年7月23日至29日的疫情防控鞏固期內,公共部門將提供有限度的對外服務。為最大程度避免人員聚集,減低病毒感染的風險,市民應事先透過網上或電話預約申請有關服務。

自出現新一輪新冠肺炎疫情後,特區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當中包括關閉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考慮到公共部門的服務已經暫停了一段時間,而工商業實體在符合防疫指引前提下可在疫情防控鞏固期內有限度營運,部分市民及工商業實體對某些公共服務有特別的需求,因此,在減少人員聚集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的基礎上,行政公職局於今(21)日向所有公共部門發出傳閱公函,要求公共部門在2022年7月23日至29日的期間內僅提供有限度的對外公共服務,市民應事先透過網上或電話預約申請有關服務,分時分段前往相關服務地點。

傳閱公函要求公共部門領導應以最少人員維持部門有限度對外提供公眾服務為原則,因應各部門的工作情況、工作環境及人員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風險,安排工作人員在家辦公或於不同時段上班。公共部門領導應考慮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照顧家中長者幼兒等特殊需要,對該等工作人員的上班作適當安排。此外,部門領導應避免安排健康碼為黃碼的工作人員前往部門上班。

為了落實防疫指引,傳閱公函指出除了因承擔抗疫工作或其他特殊原因,同一時間獲安排返回部門上班的人員不應超過原有規模的50%。獲安排返回部門或其他地點工作的人員,應在上班前進行自我抗原檢測,亦須遵從衛生當局的防疫指引進行核酸檢測。部門應酌情允許人員於辦公時間外出進行核檢,並儘可能分批錯開時間外出,人員往返核酸站的時間視為免除上班,無需補回相關時間。此外,未獲安排返回部門或其他地點工作的人員,根據公職法律的規定亦會視為合理缺勤,但須履行應有義務,如非出現防疫批示所指的情況,應留在住所避免外出。

最後,傳閱公函要求各公共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嚴格遵守衛生當局的防疫指引,避免人員出現聚集。為儘可能減低病毒傳播的風險,在此期間市民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公共部門或外出,如確實有需要前往,亦應事先透過網上或電話申請預約。為進一步了解相關安排,市民可密切留意有關部門發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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