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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或導賞服務

澳門茶文化館導賞預約服務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須提前最少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申請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或透過市政署網站的網上服務專頁登入“商社通”帳戶辦理。
2. 申請人須於十五個工作天前填妥申請表,蓋上所屬學校/機構/團體公章,傳真至(853)2837 2062或電郵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1. 申請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或透過市政署網站的網上服務專頁登入“商社通”帳戶辦理。
2.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蓋上所屬學校/機構/團體公章,電郵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郵寄申請 

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收費

表格費用無須收費

印花稅:不適用

保證金:不適用

收費及價金表:不適用

 


審批所需時間 

網上辦理:4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必須以學校/機構/團體名義提出,參加者年齡不限,唯12歲以下參加者須由成人陪同;

申請導賞服務的人數必須為15人或以上,倘若參觀人數超過30人,本署會作出相應安排;

申請須於十五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所有申請將以先到先得為原則

導賞服務以粵語為主,其他語言須視乎本署之人力資源情況而定;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關申請,請最少於活動日三個工作天前以電郵或傳真通知本署。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文康及公民教育廳 – 文康社群處 電話:(853) 8591 2385/ (853) 8591 2383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1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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