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小販其他申請事項( 准照項目的更改 )

服務簡介

服務描述:

為小販准照持有人提供相關之項目更改申請

服務對象:

持有效小販准照之人士

申請資格:

符合第22/2024號法律《小販管理制度》第20條第6款規定之小販准照持有人

服務結果:

不適用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名稱:

市政署 – 街市及小販事務處

辦公時間:

1.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地址:

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3.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4.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5.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電話/傳真:

市民服務熱線:(853) 2833 7676

電郵及網站:

不適用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1 00:54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