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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資格認可

審批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按照第 15/2024 號法律《保險中介業務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僅根據本法律的規定獲澳門金融管理局簽發保險中介人准照的實體,方可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保險代理人
    1. 服務對象:欲以一家或多家保險人的名義,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
    2. 申請資格: 根據第15/2024號法律《保險中介業務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同時符合法定要件的自然人/法人,方獲簽發自然人/法人保險代理人准照。
  2. 保險推銷員
    1. 服務對象:一家保險人、法人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的僱員,並以該實體的名義,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自然人。
    2. 申請資格:根據第15/2024號法律《保險中介業務法》第十四條規定,同時符合法定要件的自然人,方獲簽發保險推銷員准照。
  3. 保險經紀人
    1. 服務對象:獨立於保險人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法人。
    2. 申請資格: 根據第15/2024號法律《保險中介業務法》第十三條規定,同時符合法定要件的法人,方獲簽發保險經紀人准照。

服務結果

澳門金融管理局給予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許可。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保險中介人服務櫃檯

通訊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號A東曦閣地下

電話﹕(853) 28221180

傳真﹕(853) 28221161

電郵﹕AMS.dsg@amcm.gov.mo

網址: http://www.amcm.gov.mo

 


資料提供:澳門金融管理局(AMC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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