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兩地車輛
如何辦理
親臨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車主可親身或由其代理人前往申請地點辦理,並遞交:
- 已填寫之「簽發通行證的申請」表格;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複印本一份 (如車輛所有人為商業企業,須遞交商業登記證明書);
- 車輛登記摺複印本一份;
- 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複印本一份;
- 主管當局向車輛所有人簽發的獲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之間行駛的車輛有效文件;
- 獲主管當局批准駕駛車輛的駕駛員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本;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若車輛在銀行供款,須遞交銀行證明信函;若車輛在車行供款,須遞交車行證明信函)。
附註:
- 所有影印本採用 A4格式,須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已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如更換車主(轉名),須重新辦理申請。
網上申請
申請人透過網上服務向海關遞交申請資料,而無需親臨辦理,資料經海關批覆後,申請人便可使用網上繳費服務繳付有關申請費用。隨後,申請人再按通知時間帶同申請文件正本,前往指定的海關站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及為車輛張貼電子標籤。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關閘海關站
地址:關閘邊檢大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1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發出車輛邊境通行證。(服務承諾)
港澳兩地車輛
如何辦理
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
- 首次申請或續期所提交之文件及辦理費用,須參閱交通事務局網頁
- 海關接獲交通事務局批准文件後,將於2個工作天內致電車主,預約前往海關指定地點辦理張貼車輛通關電子標籤手續。
張貼車輛通關電子標籤地點及時間
通行港澳(車輛註冊地為澳門)之車輛:
關閘海關站,地址:關閘邊檢大樓 (查詢電話:84900514/89894317)
通行港澳(車輛註冊地為香港)之車輛:
港珠澳大橋澳門海關站,地址: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週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備註/申請須知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