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所需遞交文件
- 「申請項目總表」及「槍械/彈藥登記申報表」;
- 申請人之相關槍械准照影印本;
- 申請人之「刑事紀錄證明書」(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第三式RC)(澳門保安部隊在職人員豁免);
- 申請人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影印本;
- 申請人之工作證明(如:工作證件影印本);
- 申請人之吋半彩色近照 4 張;
- 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必須出示文件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
治安警察局-情報廳-私人保安及武器司處-槍械及彈藥科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辦公時間(週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週一至週四,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45分
週五,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30分
費用
- 免費
- 若登記為競賽槍械,則每枝槍械需繳交每年度之存放費:澳門元伍佰元正(MOP500)
備註事項
若登記人沒有相關槍械准照,需另作申請,且須於批准後視乎准照類型,繳付相關准照費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