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取得受管控彈藥及投射物預先許可」有效期為多久?
- 已獲通知領取「取得受管控彈藥及投射物預先許可」,如未能前來領取,會有甚麼後果?
- 如沒有使用已獲批的「取得受管控彈藥及投射物預先許可」,該許可正本該如何處置?
1. 「取得受管控彈藥及投射物預先許可」有效期為多久?
根據第27/2024號行政法規《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細則》第六十二條(預先許可的有效期)的規定:已獲批的「取得受管控彈藥及投射物預先許可」的有效期為六十日,自簽發日起計有效。
根據第27/2024號行政法規《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細則》第六十二條(預先許可的有效期)的規定:已獲批的「取得受管控彈藥及投射物預先許可」的有效期為六十日,自簽發日起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