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 如遺失已獲批的「對外貿易活動預先許可」,該如何補辦?
如遺失「對外貿易活動預先許可」正本,應先到就近之警區報失,並持報失文件親臨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情報廳槍械及彈藥科-服務櫃檯)辦理補發許可的手續,並須遞交下列申請文件:
1.遞交填妥之《補發或更新資料表格》(表格十七);
2.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和住址證明正本,以及遞交副本;
3.遞交相關報失或報案證明文件。
如遺失「對外貿易活動預先許可」正本,應先到就近之警區報失,並持報失文件親臨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情報廳槍械及彈藥科-服務櫃檯)辦理補發許可的手續,並須遞交下列申請文件:
1.遞交填妥之《補發或更新資料表格》(表格十七);
2.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和住址證明正本,以及遞交副本;
3.遞交相關報失或報案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