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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彈藥/爆炸品/仿真槍械之入口/出口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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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2.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申請項目總表》及《許可申請表》;
    2.  已批給的許可;
    3.  負責人或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即日(服務承諾)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16 17:17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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