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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

探訪服務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 探訪在囚人許可證申請:
    在囚人每週得享有不少於 1小時之探訪時間。
  • 探訪院生許可證申請:
    院生每次得享有不少於1小時之探訪時間。如需探訪院生之人士,可向少年感化院申領探訪許可證。
  • 視像探訪在囚人申請:
    為方便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讓他們毋需長途跋涉到路環監獄,便可以與在囚親友對話。
  • 視像探訪院生申請:
    為方便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殘障人士,讓他們毋需長途跋涉到少年感化院,便可以與院生親友對話。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探訪在囚人許可證申請:
    – 年滿 16歲及可在澳門合法居留或停留的人士;
    – 在囚人未滿16歲的子女或兄弟姊妹毋須辦理探訪許可證,但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由持有探訪許可證或具探訪權者陪同下探訪。
  • 探訪院生許可證申請:
    – 院生年滿16歲的直系親屬、監護人或實際照顧青少年的實體及兄弟姊妹;
    – 院生未滿16歲的兄弟姊妹,須由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青少年的實體陪同下探訪。
  • 視像探訪在囚人申請:
    – 年滿 60歲或以上的長者;
    – 殘障人士;
    – 行動不便者;
    – 孕婦。
  • 視像探訪院生申請:
    – 年滿 60歲或以上的長者;
    – 殘障人士;
    – 行動不便者;
    – 孕婦。

服務結果

  • 探訪在囚人許可證:
    待探訪許可證發出後,申請人便可按路環監獄安排之日期及時間,持證來訪有關在囚人。
  • 探訪院生許可證:
    待探訪許可證發出後,申請人便可按少年感化院安排之日期及時間,持證來訪有關院生。
  • 視像探訪在囚人服務:
    申請人獲許可後,便可前往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透過視像通話系統,與身處監獄的在囚親友進行一小時的視像對話。
  • 視像探訪院生服務:
    申請人獲許可後,便可前往懲教管理局服務諮詢中心,透過視像通話系統,與身處感化院親友進行一小時的視像對話。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懲教管理局轄下路環監獄 / 少年感化院

通訊地址:澳門路環竹灣馬路聖方濟各街 / 澳門路環竹灣馬路一號

電話:(853)2888 1211 / (853) 2888 2439

傳真:(853)2888 2431 / (853) 2888 0178

電郵:info@dsc.gov.mo / im@dsc.gov.mo

網址:http://www.dsc.gov.mo


資料提供:懲教管理局(DSC)

最後更新時間:2022-05-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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