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鼓勵及支持已完成中學教育的學生升讀高等教育課程。
服務對象和申請資格:
所有申請人均需符合以下的申請條件:
- 持有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
- 曾在澳門特區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就讀不少於三年;
- 擬於緊接的學年修讀由高等院校開辦的預科課程、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副學士文憑課程、學士學位課程、碩士學位課程,或其他等同於上述各學位程度的課程;
- 不具有與申請助學金用以修讀的課程相同程度之學位;
- 符合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各類助學金申請條件。
服務結果:助學金將透過銀行將款項由學生福利基金賬戶轉到受益人賬戶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資源及福利處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 – 9號1樓
電話:(853) 8397 2512
傳真:(853) 2871 3089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