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
填妥使用申請表(表格可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下載)後,於辦公時間內,可以親自遞交、郵寄、傳真及電郵的方式交回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青年旅舍使用申請表;
- 倘由特區政府部門轉介需具備信函或相關資料:
- 其他補充文件︰
3.1 本地/外地使用者:提供使用者身份證副本及青年旅舍入住名單;
3.2 外地團體/機構:如申請使用,須遞交團體/機構於當地之登記或註冊證明或相關資料副本、青年旅舍入住名單及入住時須出示使用者身份證明;
3.3 其他本地非牟利團體/機構:如為首次申請使用的本地非牟利團體/機構,須遞交有其章程的政府公報及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證明書副本一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郵寄申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請註明青年旅舍使用)
費用
- 收費金額
1.1 青年旅舍收費(以澳門元計算,每床位計)青年旅舍
收費註
大房
4人房
2人房
黑沙青年旅舍 $80/人
$120/人
$160/人
竹灣青年旅舍 $80/人
—
$160/人
黑沙青年活動發展基地 $80/人
—
—
1.2 歷奇設施收費(以澳門元計算,每小時計)
歷奇設施
收費註
黑沙青年活動發展基地
$60/小時
註:已在教青局登記的青年團體、本澳依法成立的學生會按教青局收費標準半價計算。
- 費用的豁免
2.1 由教青局主辦、合辦或協辦的活動;
2.2 除第2.1點的活動外,其他的場地費用豁免須以書面形式作出申請。
審批所需時間
- 可預留的檔期:90天
- 最遲遞交申請的期限:8個工作天 (註1)
- 回覆的期限:5個工作天 (註2)*服務承諾
- 繳費的期限:3個工作天 (註3)
- 繳費後欲更改使用日期的申請期限:5個工作天 (註4)
備註/申請須知
(註1) 指擬入住日期前8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本澳公眾假期)。如申請以郵寄方式寄出,也以教青局收到申請表當日起計算。
(註2) 由教青局收到所須遞交的文件當天起計算。
(註3) 由使用者接獲批核通知當天起計算,逾期者則有關的使用申請將自動被取消。而外地使用者則可視乎其特殊情況於入住當日繳費。
(註4) 指原定使用日期的5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註5) 若學校或非牟利團體/機構為開展與課程相關及具持續性和系統性的教學或培訓活動而申請使用場地除外(須以書面形式申請)。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
- 本地使用者在收到已批核入住的文件後,於三個工作天內親臨教育青年發展局付款;入住青年旅舍時須攜付款收據及其他相關文件辦理入住手續;
- 外地使用者可親臨教育青年發展局付款或可視乎其特別情況到達青年旅舍現場繳費並辦理入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