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 以電郵至 info.af@icm.gov.mo 辦理。
- 以圖文傳真至︰(853) 2892 2965 辦理。
- 親臨辦理︰可前往文化局大樓 遞交預先通知書及相關資料;或以書面文件作出申請。
- 透過拍攝許可申請平台 https://www5.icm.gov.mo/filmlicense/apply/ 辦理。
辦理時限
須在澳門進行拍攝前不少於二十日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預先通知書(表格可在文化局網頁下載),或以書面文件代替表格;
- 每日進行拍攝的日程表;
- 完整劇本副本一份;
- 拍攝器材清單。
費用
無需手續費
審批所需時間
按法例在二十個工作日內發出拍攝許可。
備註/申請須知
如以書面文件代替預先通知書作出申請時,應要列明︰
- 製作者的姓名/製作機構名稱;
- 聯絡電話、傳真號碼或電郵;
- 每日進行拍攝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 影片種類 (故事片、紀錄片、廣告片或其它 );
- 列明使用的爆炸物品、火器、特別效果設備;
- 列明使用拍攝之器材、軌道及攝製隊人數;
- 聲明在影片的攝製名單內註明在澳門拍攝。
– 預先通知書表格或書面文件須由製作者/機構負責人簽署及蓋章。
進度查詢方式
可致電(853) 8399 6280, (853) 8399 6256或電郵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按申請提交方式回覆拍攝許可申請結果。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按申請提交方式回覆拍攝許可申請結果。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上
1、部門網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文化局大樓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塔石廣場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45 分;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文化
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