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根據四月一日第16/96/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規定,有關申請應在確定所有權/經營權變更日起計60日內,由接受所有權/經營權移轉之自然人或法人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所有權/經營權之移轉表格【HS格式108】 (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倘申請人為公司,須由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有關申請表格,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為個人,須按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有關申請表格,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已作簽名公證認定之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並附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為公司,須遞交過去3個月內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公司登記證明書正本。
- 所有權/經營權之移轉合約正本或鑑證本,合約的內容須包括 (但不限於) 下列資料:
- 轉移雙方的身份認別資料、聯絡資料等。
- 場所資料如:名稱、類型及級別、地址、執照編號等。
- 轉移條款。
- 合約生效日期。
- 轉移雙方之簽名須經公證認定。
- 已填妥的同類場所調查表 (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財政局營業稅M/1表格影印本。
- 遞交申請文件人士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費用:免費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請透過澳門旅遊業界網站進行預約。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