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旅行社准照

准照持有人/旅行社資料更新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根據第5/2025號法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一)、(二)及(五)項之規定,旅行社准照發出後,旅行社須自更改公司商業名稱、變更公司住所及建立和關閉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之日起60日內將有關事實通知旅遊局。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旅行社資料更新表格【AV格式519】(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1. 申請表格須由公司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術主管按其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並附上簽署人具簽名樣式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2. 倘申請公司或旅行社技術主管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按相關法例作公證認定之授權書 (如為副本,須出示正本核對),並附上被授權人具簽名樣式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費用:免費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 商社通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資料提供:旅遊局(DST)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1 00:00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