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根據經第42/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11月3日第48/98/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有關申請應在事實發生日起90日內向旅遊局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已填妥的更改旅行社持牌公司組織章程表格【AV格式307】(表格可於澳門旅遊業界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索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
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中心18樓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00;下午2:30至5:45
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00;下午2:30至5:30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費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