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有關團體或機構以信函形式申請,並說明有關活動的具體內容、借用時間及聯絡人資料。
辦理時限
須在租借物料前30日遞交申請文件。
費用
根據第3/202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體育局管轄及交由其管理的體育設施、設備、空間及活動的收費表》,物料的租借需按照「附件表IV – 借用物料收費」進行收費,並需遵照備註條文。
審批所需時間
若申請的文件在租借物料前30天遞交到本局,審核結果將於10個工作日內回覆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租借物料的團體或機構需自行安排搬運及安裝 (包括來回運送)。
進度查詢方式
請致電諮詢熱線 (853) 28236363。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親往體育局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攜同申請團體或機構的蓋章。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體育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818 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45 分;週五,上午 9 時至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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