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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金之申請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自預計符合有關要件之日起計提前最多一個月遞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以下電子渠道辦理:
    1.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
    2. “一戶通”網上平台(https://www.mo.gov.mo/home);或
    3. 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
  2. 申請人可親臨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辦理:
    1. 填妥殘疾金申請表填表樣本)(可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或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
    2. 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3. 最近3個月內之醫生證明,醫生證明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執照的醫生開具及適當簽署,並由相關衛生機構或醫院蓋章;(如持有屬重度 / 極重度的殘疾評估登記證,可豁免遞交醫生證明。)
    4. 殘疾評估登記證影印本(倘有);
    5. 申請人的個人澳門元銀行帳戶資料影印本;
    6. 倘屬代交或郵寄遞交(澳門郵政信箱3094號)的情況,還需附同申請人於當年度有效的在生證明文件正本。

*如申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為無行為能力人士代理給付申請 / 代領給付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情況而定。

備註: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會診委員會健康評估日期:由遞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計,40個工作日內獲安排接受社會保障基金會診委員會健康評估。(服務承諾)

*應申請人要求延期及外訪檢查個案除外。

 


備註/申請須知

  1. 遞交申請後,社會保障基金會安排申請人於指定時間接受社保基金會診委員會之評估;
  2. 殘疾金自遞交申請及所需要件成立之月份起開始發放;
  3. 殘疾金恆常於1月、4月、7月、10月中旬發放當季三個月的給付;
  4. 養老金、殘疾金、失業津貼及疾病津貼之給付不得互相重疊;
  5. 每年1月可獲發與其殘疾金金額相同之額外給付;
  6. 殘疾金受益人如有意嘗試就業,可參與“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詳情請參閱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專題網頁),符合該計劃章程的試工規定者,在試工期間其殘疾金不會被終止發放,但必須按照有關計劃章程的規定向社會保障基金作出試工申報;
  7. 如從事有報酬的工作,將不符合領取殘疾金的資格,應通知社會保障基金停止發放殘疾金,並須償還於工作期間不當收取的殘疾金。如隨後停止工作並欲再次領取殘疾金,必須重新遞交申請及接受會診委員會的健康評估;
  8. 如申請人的聯絡地址/電話/接收短訊之流動電話已變更,需以“一戶通”帳戶登入進行更新,或填報 “個人資料更改表”;
  9. 殘疾金的維持發放取決於每年的一月受益人證明其在生。在生證明每年由1月1日開始接受辦理,倘於當年三月底仍未辦理,殘疾金由四月份起暫停發放,直至受益人補辦手續後,有權收取的給付可獲恢復發放;
  10. 接受社會保障制度給付轉帳的銀行包括: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澳門國際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廣發銀行

匯業銀行

澳門商業銀行

立橋銀行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大豐銀行

華僑銀行澳門

大西洋銀行

澳門華人銀行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使用“一戶通”辦理,可在“我的辦事”查閱
  2. 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查閱
  3. 電話:(853)2853 2850
  4.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1. 使用“一戶通”辦理,會收到由“一戶通”發出的提示信息(倘申請不獲批准,則同時以郵寄公函通知)
  2. 非使用“一戶通”辦理的申請,會以郵寄公函通知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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