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哪些人士適用任意性制度?
- 任意性制度於何時登錄?
- 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是否必須親臨辦理?
- 現時為非受僱且從沒有在社會保障制度登錄的人士,可否登錄及供款?申請條件如何?
- 如何在網上辦理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
- 若申請人在提出任意性制度登錄前12個月中身處澳門不足183日,在甚麼情況下,其不在澳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
- 如何透過“一戶通”辦理啟動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
- 如何透過“一戶通”辦理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
- 如何在自助服務機辦理啟動/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
- 倘受益人轉換其供款制度,例如由強制性制度轉為任意性制度,是否需要向社會保障基金申報?
- 舊制度受益人如已符合申領養老金的供款要件後/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是否仍需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新制度受益人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是否仍需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正在領取社會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的人士,如無能力負擔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該怎麼辦?
- 任意性制度的供款何時繳納?金額是多少?
- 若逾期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可否補交?
- 如何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透過“一戶通”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是否有時間上限制?
- 如何透過自動轉帳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使用自動轉帳服務何時會扣除金額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如何透過網上銀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透過網上銀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是否有時間上的限制?
- 如何透過自動櫃員機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如何透過自助服務機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需要支付手續費嗎?
- 可否以他人的銀行帳戶繳納個人的任意性制度供款?
- 已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包括以電子方式及櫃台方式繳納),可如何查詢其供款情況?
- 沒有任意性制度供款憑單,如何繳納供款?
- 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接受何種支付方式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倘申請人處於無行為能力狀態(例如昏迷、智障、精神病、痴呆症等無法自行管理財產的情況),可否由他人代辦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
1. 哪些人士適用任意性制度?
適用人士包括:
(1) 與僱主為配偶、具事實婚姻關係或同膳宿且屬第二親等內親屬的僱員;
(2) 根據學徒培訓合同或融入就業市場的職業培訓制度建立關係的僱員;
(3) 已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的在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4) 其他年滿18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但須在提出登錄申請登錄前12個月中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2. 任意性制度於何時登錄?
申請人可於任何時候自行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申請。
但申請人如屬已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的在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則須透過所屬部門遞交登錄申請。
申請人如有收取社會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其收取該援助金期間所承擔的供款金額可由社會工作局補助,為此受益人須向社會工作局提交登錄申請。
3. 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是否必須親臨辦理?
倘申請人屬在提出登錄申請的前12個月中身處澳門至少有183日的情況,可透過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提出申請。
此外,申請人填妥及簽署申請表格後,亦可親臨、委託他人,或郵寄至社會保障基金。
4. 現時為非受僱且從沒有在社會保障制度登錄的人士,可否登錄及供款?申請條件如何?
可以。根據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所有成年的澳門居民如從沒登錄於社會保障制度,在非受僱的情況下,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任意性制度登錄及供款,但在提出登錄申請前12個月中須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申請當月的在澳日數不計算在內)。例如,閣下於2025年4月份內提出申請,計算183日的時段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2025年4月的在澳日數不計算在內。
5. 如何在網上辦理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
倘申請人屬在提出登錄申請的前12個月中身處澳門至少有183日的情況,可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 “網上服務” 提出申請,只需輸入個人身份及聯絡資料,聲明居澳情況,並上傳澳門居民身份證正背面影印本便可。倘申請獲得批准後,申請人可自提出申請之月份起登錄及繳納供款。
6. 若申請人在提出任意性制度登錄前12個月中身處澳門不足183日,在甚麼情況下,其不在澳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
申請人如因下列情況不在澳門,有關期間亦視為身處澳門,但須提供相關證明,如無法提供證明,在具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可由申請人及兩名證人以聲明的方式為之:
(1)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中學或高等程度課程;
(2) 因傷病住院;
(3) 年滿65歲並以內地為常居地;
(4) 負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配偶及直系親屬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地工作。
另外,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行政長官在聽取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意見後,得許可上述所指以外原因不在澳門的期間視為身處澳門。
7. 如何透過“一戶通”辦理啟動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
受益人可以“一戶通”帳戶透過以下方式申請啟動當季度的供款:
(1)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網上平台;
(2) 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 “網上服務”。
例如:於第一季內可申請啟動1月、2月或3月份的供款,如此類推。
8. 如何透過“一戶通”辦理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
受益人可以“一戶通”帳戶透過以下方式申請中止當季度的供款:
(1)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網上平台;
(2) 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 “網上服務”。
例如:於第一季內可申請最後供款至1月、2月或3月份,如此類推。
9. 如何在自助服務機辦理啟動/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
受益人可透過自助服務機(包括澳門及橫琴合作區),插入澳門居民身份證及進行指紋或面容識別,認證後便可辦理啟動/中止當季度的供款。
例如:於第一季內可申請啟動1月、2月或3月份的供款;或可申請最後供款至1月、2月或3月份,如此類推。
10. 倘受益人轉換其供款制度,例如由強制性制度轉為任意性制度,是否需要向社會保障基金申報?
受益人由受僱轉為非受僱的情況下,可向社會保障基金辦理啟動任意性制度供款;啟動供款後,於供款月便可以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 或 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繳納供款。其後,如重新受僱,可向社會保障基金辦理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11. 舊制度受益人如已符合申領養老金的供款要件後/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是否仍需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屬舊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前已於社會保障制度登錄),在符合申領養老金的供款要件(供款至少60個月)後/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如沒有工作且選擇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養老金的金額不會因此而進行調整,但可繼續享受其他社會保障給付的保障;而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養老金與疾病津貼的給付依法不得互相重疊,但受益人仍可選擇較有利的給付發放。
12. 新制度受益人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是否仍需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屬新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後才於社會保障制度登錄),養老金金額以實際供款月數除以360按比例計算,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如沒有工作且選擇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可於每年四月對養老金的金額進行調整,直至供款滿360個月為止。同時,繼續供款可繼續享受其他社會保障給付的保障;在此情況下,養老金與疾病津貼的給付依法不得互相重疊,但受益人仍可選擇較有利的給付發放。
13. 正在領取社會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的人士,如無能力負擔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該怎麼辦?
正在領取社會工作局一般援助金的受益人,其在收取該援助金期間所承擔的任意性制度之供款金額可由社會工作局補助,為此受益人須向社會工作局作出申請。
15. 若逾期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可否補交?
不在法定期限內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不得補交,除非:
(1) 在相關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
(2) 屬於經由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接納的不可抗力情況。
16. 如何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或代繳款人可於供款月內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
- 選擇服務,點選部門,找到「社會保障基金」,點選「繳納社保款項」,再點選「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便可繳納本人的任意性制度供款,或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為他人代繳供款;
- 核對資料無誤後,可使用政付通內的電子支付工具、MPay澳門錢包及信用卡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18. 如何透過自動轉帳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受益人如欲透過自動轉帳繳納供款,需先向銀行辦理申請。
受益人只需攜同銀行帳戶資料及澳門居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辦理申請。
如以他人的銀行帳戶用作扣款,有關帳戶戶主則攜同有關銀行帳戶資料,以及該受益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到指定銀行辦理申請。
請注意,於供款月前申請並成功辦理,在緊接的供款月(供款月為1、4、7、10月)便可以經自動轉帳繳納供款;於供款月期間辦理,則於下季度的供款月才開始以自動轉帳繳納供款。(例子:如1月至3月成功辦理,4月便會生效;如4月成功辦理,7月才生效。)
20. 如何透過網上銀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以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繳納供款 – 於供款月內登錄指定銀行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前往繳付費用之功能頁面,找出「社會保障基金」,點選「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供款」的選項及輸入有關編號,核對資料無誤後,確認即可;
- 以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繳納供款 – 於供款月內登錄指定銀行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前往繳付費用之功能頁面,找出「社會保障基金」,點選「憑供款憑單編號供款」的選項及輸入有關編號,核對資料無誤後,確認即可。
註:
- 各銀行網上銀行之繳費頁面、操作步驟和細節各有不同,詳情可向您申請服務的銀行查詢;
- 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可於供款月內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上服務”平台取得;
- 付款人編號與受益人編號相同。
21. 透過網上銀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是否有時間上的限制?
可於供款月份內透過指定網上銀行繳納款項。
請注意,對於供款月份最後一天,各銀行之截止繳款的時間各有不同,建議向相關銀行了解有關截止繳款的時間,以免逾期繳款。
22. 如何透過自動櫃員機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持有銀通網絡(Jetco)會員銀行發出的銀行卡,可到本澳六間指定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華僑銀行及大西洋銀行)的印有Jetco標誌的自動櫃員機繳納款項。
操作時,先選擇「繳費」,再點選「社會保障基金」,之後按照螢幕提示,輸入「憑單編號」及「付款人編號」等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後便可完成交易。
註:電子憑單編號及付款人編號可於供款月內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上服務”平台取得。
23. 如何透過自助服務機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以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繳納供款 – 於自助服務機(包括澳門及橫琴合作區)輸入點選「以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供款」的選項及輸入有關編號,確認資料後以「政付通」電子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或澳門通卡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以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繳納供款 – 於自助服務機(包括澳門及橫琴合作區)輸入點選「以電子憑單編號供款」的選項及輸入有關編號,確認資料後以「政付通」電子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或澳門通卡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註: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可於供款月內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查閱。
26. 已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包括以電子方式及櫃台方式繳納),可如何查詢其供款情況?
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可於供款月(即1、4、7、10月)的翌月15號起,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網上平台、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自助服務機或語音熱線2823 8238查詢受益人的供款紀錄。
註:若當天為政府假期,有關供款資料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更新。
27. 沒有任意性制度供款憑單,如何繳納供款?
受益人可選擇以下方式進行繳納:
- 以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各繳款方式進行供款(銀通網絡自動櫃員機除外);
- 以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繳款,經各繳款方式進行供款,有關編號可於供款月內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社會保障基網頁內的 “網上服務” 查閱。
28. 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接受何種支付方式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
現時社會保障基金接受以下支付方式繳納供款:
– 中銀手機銀行支付
– 豐付寶
– 廣發銀行移動支付
– 國際付
– 工銀e支付
– 極易付
– 澳門通卡/MPay澳門錢包
– 支付寶
– 信用卡/借記卡(銀聯、VISA、MASTER、大西洋銀行發出的美國運通卡)
– 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
– 支票/銀行本票(抬頭:「社會保障基金」)
– 現金
29. 倘申請人處於無行為能力狀態(例如昏迷、智障、精神病、痴呆症等無法自行管理財產的情況),可否由他人代辦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
申請人如屬無行為能力人士,可由其代理人辦理其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代理人須填妥及簽署為提出有關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所需的相關表格及文件外,還須根據代理人與申請人的關係,遞交其他相應文件:
如屬法定代理人,須遞交:
1. 經法定代理人簽署的代理申請聲明書(D/3);
2. 申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證明屬法定代理人關係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如屬親屬(申請人配偶和三親等內血親為限,三親等內血親如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兄弟姊妹、(外)曾祖父母/(外)曾孫、父母的兄弟姊妹、甥姪),須遞交:
1. 經代辦親屬簽署的代理申請聲明書(D/3);
2. 申請人及其親屬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申請人與其親屬的關係證明文件影印本;
4. 公共醫療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發出證實申請人處於無行為能力狀況的文件影印本。
如屬提供照顧者(例如:安老院、護養院等),須遞交:
1. 經提供照顧者簽署的代理申請聲明書(D/3);
2. 申請人及提供照顧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公共醫療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發出證實申請人處於無行為能力狀況的文件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