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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 申請殘疾人士留用車位:申請在住所或工作地點周邊公共道路增設殘疾人士泊車位。
- 申請殘疾人士車輛識別證:申請可將車輛停泊於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車場的殘疾人士留用車位的識別文件。
服務對象:
肢體殘疾以致行動不便的駕駛者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
2. 持有有效的澳門駕駛執照
3. 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之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屬肢體殘疾類別)
註1:持有之車輛登記摺必須顯示適合殘疾人士使用(倘車輛無須更改/改裝,可提交相關證明)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親臨/代辦/ 網上申請
- 殘疾人士留用車位及車輛識別證申請書(006/DGT)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有效身份證影印本(須出示正本)
- 住址證明影印本(最近三個月)
- 在職工作及其工作時間之證明,並註明工作地址(若申請在工作處之殘疾人士留用車位)
註2:一經遞交表格,即表示申請人同意授權本局透過相關系統資料庫查詢申請人的個人身份資料(包括:1. 澳門駕駛執照;2. 車輛登記摺;3. 殘疾評估登記證)
註3:識別證有效期為一年或以內(具體到期日則視乎相關殘疾評估登記證或澳門駕駛執照兩者中的最早到期日而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點:
-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 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按實際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倘已遞交的文件資料或有效期有變更,須重新遞交申請書(006/DGT)及相關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 以雙掛號方式郵寄/ 以電郵方式發出
領取服務結果所需文件:申請人或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收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V1 24/02/2025
創業及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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