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 填妥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Flight Crew License And/Or Rating PEL/APP/002);
- 載有近期飛行紀錄的個人飛行日誌;
-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補充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民航局或於線上平台申請:
民航局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660元(已包括澳門幣 60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情況而定。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