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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

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 – 續期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親身前往民航局、透過其所屬機構或線上平台提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寫由民航局提供的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Revalidation of Air Traffic Controller License PEL/APP/004);
  2. 民航局發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正本;
  3. 通過由民航局授權的空中交通管制監考員所檢測的能力檢查;
  4. 航空交通服務提供商的在職證明;
  5.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透過所屬機構或線上平台向民航局遞交文件或資料。

民航局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330元(已包括澳門幣 30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日內完成續期申請。(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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