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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通訊準照

簽發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向民航局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航空器無線電設備清單。
  2. 航空器無線電設備的規格資料;
  3. 其他民航局要求的補充資料。

附註:

  • 詳情請參閱第AC/AW/004號航空通告。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信函至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免費,但須繳納印花稅。


審批所需時間

70個工作日內完成首次申請。(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或資料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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