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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通訊準照

續期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AW/APP/010 (或在線上平台上直接填寫),及其所列明的所需文件;
  2. 民航局為審理該項申請而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支持性證明文件。

 

附註:詳情請參閱第AC/AW/004號航空通告。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信函至民航局或於線上平台申請:

民航局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民航局收取費用如下:

證書續期:按適用情況徵收印花稅。

 

附註:有關費用須於提交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20個工作日內完成續期申請。(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或資料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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