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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

婚前協定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 在結婚申請內,以電子方式或在民事登記局以筆錄方式訂立。
  • 婚前協定的登記則於結婚登記當日進行。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雙方結婚人在結婚申請內作出聲明,並以電子方式或在民事登記局以筆錄方式訂立婚前協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線上辦理

登入「一戶通」後,選擇「結婚一件事」線上服務。

 

親臨辦理

民事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澳門元2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毋須審批。

 


備註/申請須知

  • 結婚人可選擇以下法定的婚姻財產制度:
    a) 分別財產制;
    b) 取得共同財產制;
    c) 一般共同財產制;
    d) 取得財產分享制(候補婚姻財產制度)。

結婚人如在公共公證署訂立婚前協定,須另行遞交至民事登記局進行登記

  • 如結婚人不訂立婚前協定,則候補適用取得財產分享制。
  • 可報名參加法務局舉辦的「婚姻財產制度講座」。
  • 巿民可透過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查看現場輪候情況,亦可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相關規範或要求

倘若結婚人未在訂立婚前協定後一年內結婚,該婚前協定即告失效。

婚前協定必須在民事登記局或公共公證署訂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如屬親臨辦理:

  1. 致電民事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50110〉;
  2. 電郵查詢〈crc@dsaj.gov.mo〉;
  3. 親臨查詢。

如屬透過「結婚一件事」線上服務辦理,除以上方式外,可在一戶通的「我的辦事」查看結婚申請的申請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完成結婚登記後,可親臨領取結婚登記之敘述證明。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3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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