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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死亡記錄證明

死亡登記存檔文件鑑證本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死亡登記存檔文件鑑證本,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監護人或澳門律師親臨辦理,亦可由上述人士委託他人代為申領。申請時須說明申請有關證明的用途,並按以下情況提供文件:

一、申請由醫院發出的死亡證明書
申請人親臨辦理,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被登記人(死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正本或副本;如為親屬,則須出示與死者具親屬聯繫之憑證;倘申請人不能證明與死者的關係,則須填寫本局的聲明書。

二、申請由醫院發出的死亡證明書以外的存檔文件

  1. 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或監護人親臨辦理,須出示與死者具親屬聯繫之憑證、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被登記人(死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正本或副本,並提交申請表。(可於民事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2. 由澳門律師申領,須出示律師證及被登記人(死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正本或副本,並提交申請書。
  3. 如澳門律師委託他人代為領取證明文件,須提交聲明書,並出示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律師申請書副本。(可於民事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4. 如申請人持有澳門以外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旅遊證件時,除出示該證件正本外,還需要出示逗留許可憑條。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民事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民事、商業、動產及物業登記證明查證平台

 


費用

澳門元 75元(手續費60元加印花稅15元;一版以上者,由第二版起每版加收印花稅5元)。

 

審批所需時間

自申請翌日起計三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民事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50110〉;
  3. 電郵查詢〈crc@dsaj.gov.mo〉;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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