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已透過設立公積金共同計劃或公積金個人計劃,開立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的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下稱“帳戶擁有人”),可申請將:
1.政府管理子帳戶的款項轉出至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
2.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的款項轉入至政府管理子帳戶。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持有仍生效的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的帳戶擁有人。
服務結果
帳戶擁有人經社會保障基金批准後,可將政府管理子帳戶的款項轉出至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或將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的款項轉入至政府管理子帳戶。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公積金帳戶管理處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E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地址: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電話:(853)2853 2850
24小時語音熱線:(853)2823 0230
傳真:(853)2853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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