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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保障

非強制央積金款項的轉移

常見問題

  1. 設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2. 非強制央積金的個人帳戶由哪些子帳戶組成?
  3. 根據非強制央積金法律規定,個人帳戶的子帳戶內的款項可以互相轉移,是否有規則需遵守?
  4. 帳戶擁有人能否將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轉移到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進行投資增值?
  5. 帳戶擁有人如何申請轉出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
  6. 帳戶擁有人如何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站“網上服務”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申請?
  7. 帳戶擁有人如何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申請?
  8. 什麼情況不能使用 “網上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自助服務機等電子途徑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申請?
  9. 帳戶擁有人使用“網上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自助服務機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申請是否需要上載身份證掃描本?
  10. 假設政府管理子帳戶目前結餘為56,000澳門元,可申請一次過將全部款項轉移至公積金個人計劃嗎?會否受每月最高供款金額3,500澳門元的限制?
  11. 帳戶擁有人能否將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的款項轉移到政府管理子帳戶?
  12. 帳戶擁有人如何申請將款項轉移到政府管理子帳戶?
  13. 帳戶擁有人(同時亦是僱員)離職時,可如何處理公積金共同計劃供款子帳戶內的累算權益?
  14. 帳戶擁有人(同時亦是僱員)轉換工作時,若帳戶擁有人已在新僱主所選擇的基金管理實體開立新供款子帳戶,可否把原供款子帳戶內的結餘直接轉移到新供款子帳戶?
  15. 如帳戶擁有人經銜接加入公積金共同計劃後離職,可否將私人退休金計劃的權益轉入非強制央積金?

1. 設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設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簡稱“非強制央積金”) 旨在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及對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作出補足。


2. 非強制央積金的個人帳戶由哪些子帳戶組成?

非強制央積金的個人帳戶可由以下3類子帳戶組成:

政府管理子帳戶:由社會保障基金負責管理,主要用作記錄及管理政府分配的款項,以及由其他子帳戶轉入的結餘;

供款子帳戶:由基金管理實體負責管理,主要用作記錄及管理供款計劃的供款;

保留子帳戶:由基金管理實體負責管理,主要用作記錄及管理因勞動關係終止時由供款子帳戶轉入的結餘。


3. 根據非強制央積金法律規定,個人帳戶的子帳戶內的款項可以互相轉移,是否有規則需遵守?

轉移規則如下:

  1. 須轉移整個子帳戶的結餘;
  2. 政府管理子帳戶每年只可轉出及轉入各一次(但不影響在同一申請內將多個子帳戶的款項轉移至政府管理子帳戶),由社會保障基金批准;
  3. 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的轉移,沒有次數限制,帳戶擁有人通知基金管理實體即可;
  4. 勞動關係結束或公積金個人計劃終止供款時,帳戶擁有人才可轉移供款子帳戶的款項至保留子帳戶或政府管理子帳戶。

4. 帳戶擁有人能否將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轉移到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進行投資增值?

可以。


5. 帳戶擁有人如何申請轉出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

帳戶擁有人可透過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社會保障基金網站“網上服務”自助服務機辦理。

如有需要,亦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相關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


6. 帳戶擁有人如何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站“網上服務”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申請?

帳戶擁有人須以“一戶通”帳戶密碼登入“網上服務”,如欲了解關於申請“一戶通”帳戶的詳情,請瀏覽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或向行政公職局查詢。


7. 帳戶擁有人如何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申請?

帳戶擁有人下載“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以“一戶通”帳戶密碼登入,如欲了解關於申請“一戶通”帳戶的詳情,請瀏覽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或向行政公職局查詢。


8. 什麼情況不能使用 “網上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自助服務機等電子途徑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申請?

使用電子途徑辦理款項轉出申請的前提是帳戶擁有人已參與公積金計劃,且基金管理實體已向社會保障基金提供有關資料,如公積金計劃剛獲批准,資料未傳送到社會保障基金,帳戶擁有人可能未必可以即時使用電子途徑辦理款項轉出申請。

另外,屬以下情況,無法辦理款項轉出申請:

  1. 已有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提款申請正在待審批;
  2. 本年內已有一次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申請獲批准;
  3. 尚未成為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
  4. 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為零;
  5. 沒有有效的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

9. 帳戶擁有人使用“網上服務”、“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自助服務機辦理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轉入申請是否需要上載身份證掃描本?

不需要。


10. 假設政府管理子帳戶目前結餘為56,000澳門元,可申請一次過將全部款項轉移至公積金個人計劃嗎?會否受每月最高供款金額3,500澳門元的限制?

可以。子帳戶內款項的轉移不受每月最高供款金額3,500澳門元的限制,但須轉移整個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另需注意,政府管理子帳戶每年只可轉出及轉入各一次。


11. 帳戶擁有人能否將供款子帳戶及保留子帳戶的款項轉移到政府管理子帳戶?

可以。


12. 帳戶擁有人如何申請將款項轉移到政府管理子帳戶?

帳戶擁有人可透過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社會保障基金網站“網上服務”辦理。

如有需要,亦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相關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


13. 帳戶擁有人(同時亦是僱員)離職時,可如何處理公積金共同計劃供款子帳戶內的累算權益?

帳戶擁有人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處理其供款子帳戶的權益:

  1. 保留在原基金管理實體開立的保留子帳戶內繼續滾存(此為預設選項);或
  2. 轉移至政府管理子帳戶;或
  3. 倘已有其他供款子帳戶,可轉移至其他供款子帳戶;或
  4. 轉至曾在非強制央積金內在其他基金管理實體開立的保留子帳戶作整合。

如帳戶擁有人在勞動關係終止的翌月起計3個月內,仍未申請將其供款子帳戶的款項轉移至其他子帳戶,則原基金管理實體將於期限屆滿的緊接5個工作日內為帳戶擁有人開立保留子帳戶,以記錄從供款子帳戶轉入的款項。


14. 帳戶擁有人(同時亦是僱員)轉換工作時,若帳戶擁有人已在新僱主所選擇的基金管理實體開立新供款子帳戶,可否把原供款子帳戶內的結餘直接轉移到新供款子帳戶?

可以。帳戶擁有人可向新僱主所選擇的基金管理實體提出申請,把原供款子帳戶內的結餘轉移到新供款子帳戶。


15. 如帳戶擁有人經銜接加入公積金共同計劃後離職,可否將私人退休金計劃的權益轉入非強制央積金?

可以,但須自帳戶擁有人取得私人退休金計劃的權益之日起計3個月內,填妥專用表格,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將相關權益的全部或部分轉入其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