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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准照-劇院

更改場所名稱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表格(格式表格017/DHAL號,表格可向本署索取);

2. 倘申請人為自然人,須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倘申請人為法人,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或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有效社團證明書影印本。有關申請表格須由合法代表簽署,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於財政局申報更改商號名稱之證明文件(已於財政局作登記的場所則豁免遞交)。

必須出示文件:

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提供“智取易”服務

辦理時限

不適用


費用

須繳納相當於原來准照費用一半之費用。

https://bo.dsaj.gov.mo/bo/i/98/46/desp104_cn.asp


審批所需時間

10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當事人須親臨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2.以上文件除由政府部門及公用機構發出之文件外,其餘均須由申請人/合法代表簽署。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https://www.iam.gov.mo/c/licenseQuery/csliprogressquery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親臨領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一戶通/商社通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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