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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治安警察局)

舉報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提供聯絡資料;
  2. 提供懷疑不法事情的相關資料。

服務地點及時間

親臨舉報

接待單位:

  1. 澳門警務廳 – 南灣警司處
  2. 澳門警務廳 – 南灣警司處分站/旅遊警察服務中心
  3. 澳門警務廳 – 北區警司處
  4. 澳門警務廳 – 北區警司處分站
  5. 澳門警務廳 – 東區警司處
  6. 澳門警務廳 – 東區警司處分站
  7. 澳門警務廳 – 新口岸警司處
  8. 澳門警務廳 – 新口岸警司處分站
  9. 海島警務廳 – 機場警務處
  10. 海島警務廳 – 氹仔警司處
  11. 海島警務廳 – 路環警司處
  12. 海島警務廳 – 路環警司處分站
  13. 海島警務廳 – 路環警司處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分站
  14. 海島警務廳 – 路環警司處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警務接待處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電話舉報

  1. 總機電話:(853)2857 3333
  2. 罪案舉報(如賣淫、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等)熱線:(853)2857 7577
  3. 預防及打擊販賣人口舉報熱線:(853) 2888 9911

網上舉報

電郵:psp-info@fsm.gov.mo


費用

全免


備註/服務須知

  1. 欲舉報交通違例,請參閱「處理交通違例-—舉報」
  2. 透過網絡傳送資料,會存在被未經許可或授權的第三人閱讀和使用的風險;倘舉報人對有關風險感到不安,可透過親臨或致電方式作出舉報;
  3. 舉報人應提供準確的個人聯絡資料,以便具職權當局在有需要時,聯絡舉報人提供協助;
  4. 基於舉報個案性質及職能歸屬等原因,舉報內容及舉報人的個人聯絡資料可能須依法移交予有權限部門跟進及處理;
  5. 基於調查及保密需要,個案進展將不作公開;
  6. 虛構犯罪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7. 濫用緊急求助信號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9 15:33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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