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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燃放火箭及煙花准照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根據第26/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一月三日第49/98/M號法令,由2019年1月1日起,擬於本澳陸上燃放火箭及烟花之人士或實體,應向治安警察局申請燃放准照。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1. 申請:擬於本澳陸上燃放火箭及烟花之人士或實體
  2. 取消及更改資料:已申請燃放火箭及煙花准照之人士或實體

服務結果

成功審批後,可獲簽發《燃放火箭及煙花准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情報廳-槍械及彈藥科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電話:(853) 8897 0922
傳真:(853) 8897 0929


服務地點特別支援措施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總覽表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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