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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饮料及饮食场所牌照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为拟经营经第8/2021号法律修改第16/96/M号法令所指的第四组及第五组同类场所的人士发出饮食及饮料场所牌照

1.第四组场所指以提供饮料为基本业务并可提供简单膳食之场所,例如咖啡室、冰室及茶馆等

2.第五组场所指提供膳食服务,但其设施及设备不符合对餐厅级别所定之要求,而只符合法例所定的最低要求之场所,例如粥面店及饭店等

服务对象:经营饮食及饮料场所人士

申请资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

服务结果:符合条件者,有关申请将获得批准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市政署 – 行政执照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传真:(853) 2871 1203  

电邮及网站

电邮:ccgo@iam.gov.mo

网站:www.iam.gov.mo

专题网页:www.iam.gov.mo/onestop-fnb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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