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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中介業務法》明生效,強化客戶權益保障

澳門金融學會和澳門保險業中介人協會合辦《保險中介業務法》監管細則講解會,金管局代表進行分享

隨着保險市場發展及保險產品日益多元,澳門保險中介人數目顯著增長。為進一步保障客戶的權益,重新訂定的《保險中介業務法》將於明日(8月1日)起正式生效。澳門金融管理局於同日開通“保險中介人登記冊"查詢系統,公眾可於金管局網頁查閲保險中介人的准照、業務範圍、許可有效期,以及委任主事人等公開資訊。

《保險中介業務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提升保險中介人准入門檻及從業要件,明確准照申請人須具備的最低學歷,以及通過適當資格審查;強化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監管,引入“主事人”制度,明確保險公司及法人保險中介人作為主事人,須對委任的保險中介人進行盡職調查義務,並實施持續的行為管理及監督;加強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上調罰款金額,並增設關閉營業場所、禁止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公開讉責及公開行政處罰決定等附加處罰。

此外,配合新法實施,金管局將於明日正式推出“保險中介人電子平台”線上申報服務,保險公司、私人退休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法人保險中介人可透過平台申報委任保險中介人,以及其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等相關資料。自然人保險中介人亦可於明日起透過“一戶通”查詢其持續專業培訓紀錄。

為讓業界掌握新法資訊及相關要求,金管局早前發佈了多份監管通告和傳閱文件,將同步由明日起生效,並已舉辦了多場業界講解會,累計逾千人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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