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局提醒所得補充稅納稅人,繳納月份為9月的獨一期或第一期所得補充稅,繳納期限至9月30日止;倘第一期未於法定期內繳納,將加徵過期利息及欠繳稅款百分之三,並引致第二期繳納期立即到期。
線上支付 下載電子收據
納稅人使用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一戶通”或“商社通”的繳納稅單功能,可連結到移動支付平台“政付通”直接繳交稅款。此外,繳納稅款後,更可即時查閱及下載名下已繳稅款的電子收據。
其他繳稅方式資訊
納稅人亦可前往指定銀行櫃位或透過銀行提供的電子交易方式繳納稅款;又或前往南灣財政局大樓、珠光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收納處繳稅。
補發徵稅憑單
倘納稅人仍未收到徵稅憑單又或遺失徵稅憑單,可於辦公時間前往財政局三個服務地點補發徵稅憑單:
(一)南灣財政局大樓地下-稅務諮詢中心;
(二)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稅務接待;
(三)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稅務接待。
倘有查詢,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