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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隨着社會和行業技術的發展,實施逾二十年的第1/2003號法律《黃金商品化法律》未能符合消費者對金飾貨品種類和品質的需求。為落實澳門特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定位,提升金飾行業競爭力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特區政府經聽取業界及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意見,以及參考鄰近地區立法經驗後,制定《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法案新增鉑金、包金及鍍金貨品的定義,並將“足金”的純度標準提升至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足鉑金”的純度標準訂為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規定黃金及鉑金貨品須標註純度,各類金飾貨品的標註亦須按規定作標示。

此外,經營場所須張貼黃金及鉑金貨品純度標準的告示,並於出售貨品時發出載有法定資訊的發票或收據。此外,法案建議調升行政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