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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認同審計報告 已對持發計劃實施多項優化措施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認同審計署有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監察工作》,並感謝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關注,持續審視“計劃”的整改情況及提出寶貴的跟進建議。報告指出2020年審計報告後,教青局積極跟進審計發現相關問題,引入多項電子化措施,改善部分監察工作。歷年報告中的3項需改善的工作,2項已作改善,惟在“實地巡查工作”中對超收學員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在使用大數據作綜合分析方面存在不足,教青局認同需進一步改善。

就對超收學員的定義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教青局已作跟進,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已跟進所有涉及超收學員偏差理解的相關個案的程序;清晰前線人員的巡查標準及加強培訓;要求機構提交自費學員人數。另外,教青局正配合第六階段“計劃”實施,利用大數據綜合分析,建立人工智能監察工具,以防範新型態及潛在的違規情況。教青局強調機構及學員須依法參與“計劃”,就已發現具明顯違法跡象的個案,已向司法機關作出檢舉,絕不姑息任何違法的行為。

就報告提及學員出席情況,教青局隨即推行有效提高出席率的措施,於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第8/2026號行政法規《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擴展“先支付後申請”(即學員先自行支付學費,當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可申請發放資助)的模式,包括出席情況不理想(2023-2026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30%,或2026-2029年度“計劃”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30%)、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澳門元3,000元或以上,以及不履行特定義務的學員,在報讀持續教育課程時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同時亦將學員保證金金額提升至相當於學費的百分之五十等措施。

教青局衷心感謝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審計工作及給予的寶貴建議,根據審計結果,現階段“計劃”存在的問題雖有所改善,但仍須持續優化,以更有效達至構建學習型社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