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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學校年度“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資助計劃即將接受申請


教育基金2025/2026學校年度“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資助計劃將於2025年6月9日至8月1日期間接受申請,目的為在免費教育津貼、學費津貼、回歸教育津貼及書簿津貼制度下仍有經濟困難,且就讀於澳門非高等正規教育或回歸教育各階段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學生提供津貼。

申請人於申請期內可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一戶通”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欄目提交申請(系統將於澳門時間2025年8月1日23:59:59關閉)。

除於“一戶通”提交申請外,申請人亦可透過就讀學校遞交申請。倘學生將於2025/2026學校年度入學,且家團內未有其他在讀申請者,則可於申請期內將申請表直接遞交至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申請表可於就讀的學校或教青局索取,或於教育基金網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page/fe/index.jsp?id=8418)下載。申請人可於申請時提供有效澳門手機號碼,教育基金會以電話短訊作輔助通知。

申請人於申請時宜注意:家團收入須填寫過去一個完整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澳門以內及以外的收入資料;房屋開支證明文件須為提出申請時近三個月的有效證明文件,方可被納入作計算家團房屋開支扣減;家團必須申報超過$1,500.00澳門元的所有銀行總存款(以最後更新日期為準,即2025年6月1日至8月1日任一日),倘無銀行存款必須於申請時作出說明。

教育基金將於申請期結束翌日起計90日內(即2025年10月30日或之前)分批以告示張貼及網頁發佈形式公佈有關申請結果。有關公佈批次的安排如下:

批次

對象

公佈名單日期

屬社會工作局的援助金受益人家團或由院舍作為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的學生

2025年9月30日

一般情況下,合資格及有條件限制(非第一批次對象)之申請學生

2025年10月30日

其他

於申請期內提交的資料存在特殊情況的申請學生

將按實際情況繼續處理,並於第二批次公佈時於教青局網頁公佈倘有的特殊個案批次的公佈時間

註:倘因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未能按上表所載的日期公佈,教育基金將另定時間並透過合適渠道公佈。

若申請人未能於申請期內遞交“計劃”第4.5點所規定之文件,則應自行於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文件補交期的辦公時間內遞交欠缺文件至教青局或透過“一戶通”遞交,透過“一戶通”補充文件或資料者,請留意系統將於澳門時間2025年8月8日23:59:59關閉,逾期補交將影響有關申請。申請條件、手續及需遞交的文件清單等詳細內容,請瀏覽“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專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page/fe/index.jsp?id=8420。如需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教青局,電話:839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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