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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零時起曾到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有關區域入境人士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

第71/A/SS/2021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廣東省廣州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 條的規定,自 2021年6月4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石圍塘街道、茶滘街道、東沙街道、花地街道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 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

1. 廣東省

(1) 廣州市:

  • 海珠區瑞寶街道南洲名苑小區、水榕路中海橡園國際小區,昌崗街道五鳳社區;
  • 荔灣區以下區域:

- 石圍塘街道、茶滘街道、東沙街道、花地街道;

- 龍津街道錦龍社區;

- 海龍街道(包括增滘社區、海北社區、龍溪社區、龍灣社區、大和社區、江北社區);

- 白鶴洞街道(包括鶴洞社區、鶴建里社區、山頂社區、鶴平社區、鶴翔社區、鶴園社區、觀鶴社區、金道社區、觀御社區、曼寧社區、融穗社區);

- 中南街道(包括海中社區、海南社區);

- 東漖街道(包括康乃馨社區、東漖社區、西塱社區、芳村花園社區、芳和花園第一社區、裕安社區);

- 衝口街道(包括鶴松社區、沙湧社區、杏花社區、聯合圍社區、兄弟園社區、聚龍社區、羅湧社區、坑口社區、匯興社區、怡苑社區);

  • 番禺區洛浦街南浦環島西路南浦小區;

(2) 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的西坑社區、安良社區;鹽田區的沙頭角街道橋東新村,鹽田街道的沙崗圩、東海麗景花園、東海社區、鹽田港、沿港社區;

(3) 佛山市:禪城區石灣鎮湖景社區、南海區桂城街道華福御水岸小區;

(4) 茂名市:電白區那霍鎮馬路舊屋村;

2.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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