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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法律諮詢專責小組會議


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之法律諮詢專責小組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時正,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行小組會議,出席成員包括:召集人康偉、衛生局副局長李展潤、官世海、以及十五名委員。 是次法律諮詢專責小組會議基本完成討論「醫療事故法」法律草擬文本,內容其中包括責任、技術鑑定、醫療安全、證據的保存、病歷資料、等等。召集人康偉表示,是次會議基本完成討論「醫療事故法」草擬文本,各小組成員提供的意見和建議亦很全面和寶貴。 責任制度內容之一是醫務人員對患者在醫療活動中遭受的可避免的損害,沒有過失的情況下,根據評估結果、雙方實際情況分擔民事責任。同時,有配套措施跟進這個制度,例如:保險、基金制度。就上述制度內容,不是所有醫務人員都反對這一點,因為這法例體驗了道德意識、法律意識、社會責任、法律責任的統一,同時亦體驗了平等原則及共同分擔的精神,這是一個進步。此外,這亦保護了醫患雙方的利益,符合整體社會的利益和發展。 出席是次會議之十五名委員包括:孔競勉(澳門執業西醫公會)、曹潤才(澳門中華醫學會)、林日初(澳門中醫藥學會)、崔世洪(澳門口腔醫學會)、劉擎雲(澳門牙科醫學會)、尹一橋(澳門護士學會)、何錦霞(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彭為錦(澳門工會聯合總會)、黎奕生(澳門藥劑師學會)、馬敏燕(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李偉成(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何思謙(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譚錫勳(社會人士)、龔樹根(社會人士)、澳門中葡護士會代表。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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