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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新聞稿(更新版)


治直至下午五時,治安警察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之規定,依法拒絕 24名香港居民進入本澳

治安警察局作為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執行機關,有責任依法拒絕任何不符合入境條件的非澳門居民進入本澳,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讓居民安居樂業。 澳門,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代局長 李小平
副警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