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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本地區居民」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


為方便在澳門工作或就讀的非本地區居民出入境,自2010年7月5日早上11時起,持有效「非本地勞工身份咭」之人士及其家屬,或持有效「逗留的特別許可」之學生,可於下列指定地點和時間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完成有關手續後,憑有效的旅行證件,即可使用關閘邊境大樓及外港客運碼頭的自助過關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逗留的特別許可」之持有人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此外,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之人士,須注意以下事項:
1) 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時,需出示有效之旅行證件並連同「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逗留的特別許可」,而旅行證件需與辦理的「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或「逗留的特別許可」之證件相同;
2) 倘屬續期之「非本地勞工身份咭」,應出示已繳費之收據;
3) 年齡介乎11歲至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 符合上述要求及有意使用自助過關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的非本地居民,可於下列三個指定地點和時間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而首日(即本月5日)辦理登記手續時間為早上11時至晚上11時,敬請留意。 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之地點和時間
地點 時間
外港客運碼頭邊境站警司處(入境大堂) 由早上8時至晚上12時
氹仔臨時客運碼頭邊境站警司處(入境大堂) 由早上8時至晚上12時
關閘邊境站警司處(出境大堂) 由早上9時至晚上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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